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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政協(xié)委員提案要力避四個誤區(qū)

2014-09-15 23: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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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充分調查研究、了解民意的基礎上,撰寫和提交提案是政協(xié)委員的職責。認真辦理委員提案,落實委員所提意見和建議,是提案承辦部門的責任和義務。本人任政協(xié)委員多年,又長期從事政協(xié)工作,通過多年督辦提案、收閱提案辦理回復,筆者認為:在辦理委員提案時,承辦部門要力避四個誤區(qū)。

  主體誤區(qū)。委員提案多是提給黨的機關和行政機關的,其承辦主體應是各級黨委和政府。黨委和政府系由所屬的各個部門組成,依據職責分工,黨委和政府辦公廳(室)又多將提案交由所屬各部門具體承辦。黨委和政府各個部門必須明確,本部門其實只是代表黨委或政府履行著提案承辦職責。因此,提案承辦部門不能認為本部門所承辦的提案就是委員提給本部門的,如果提案所提事項超出本部門的權限便不予辦理,而直接給委員回復“你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本部門無法落實”。遇到此類情況時,提案承辦部門應主動爭取相關部門支持,努力通過部門配合落實提案所提意見和建議;對本部門確實難于落實的事項,應報告同級黨委或政府,申請追加協(xié)辦部門或更改承辦部門,直至將提案所提意見和建議落到實處。

  政策誤區(qū)。委員提案所提意見和建議有的具有一定前瞻性,有的正是針對現行政策的不足和缺陷而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因此辦理委員提案時,承辦部門不能簡單地以提案所提意見和建議與現行具體政策不符或沒有既定政策,而不予辦理或不予落實。遇到此類問題時,只要提案所提意見和建議符合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切合當前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實際需要,有利于促進社會和諧,屬同級黨委和政府政策不到位的,應提請同級黨委和政府制訂和完善相關政策;屬上級黨委、政府及其部門政策不到位的,應提請同級黨委和政府報告上級黨委和政府,或直接向上級職能部門報告,爭取上級黨委、政府和部門盡快修訂和出臺相關政策,以落實委員提案所提意見和建議,使黨和政府的相關政策更加切合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需要。

  協(xié)辦誤區(qū)。委員提案必須“一事一案”,是眾所周知的規(guī)則。但從政府部門的職責分工看,同一件事情可能會涉及到多個部門。因此,在辦理委員提案時,經常會遇到一個提案須由幾個部門承辦的情況。政府一般會指定一個部門主辦、一個或幾個部門協(xié)辦。在主辦與協(xié)辦之間,有的主辦部門不能主動與協(xié)辦部門會商辦理意見,甚至不向協(xié)辦部門通報有關辦理情況,滿足于辦好應由本部門辦理的那一部分;有的協(xié)辦部門被動地等待主辦部門上門,有的甚至對主辦部門的意見不予理會,導致提案所意見和建議不能完全得到落實。對協(xié)辦部門不予配合的,主辦部門應向政府報告,請求政府出面協(xié)調;對主辦部門不履行主辦職責的,協(xié)辦部門應主動辦好應由本部門辦理的事項,并主動向主辦部門報告辦理情況,以對人民對委員負責的精神履行好本部門的承辦職責。

  回復誤區(qū)。政協(xié)委員提交提案的目的,多是要求黨委、政府及其部門出臺、完善或落實某項具體政策,辦理某個或某方面的具體事項,不是僅僅只要求有一個答復。因此,提案承辦部門應多在“辦”上下功夫,少在“答復”上做文章。對辦理條件已經具備的建議事項,承辦部門應盡快辦理,然后將辦理結果如實答復給提案人;對條件暫不成熟的建議事項,要積極爭取和創(chuàng)造條件,盡力落實提案所提意見和建議,然后給予實事求是的答復;對暫時不能落實的意見和建議,應在回復中說明不能落實的原因,并拿出落實的計劃方案和時間表。對在本部門工作的政協(xié)委員提出的提案,承辦部門更應慎重對待,并主動檢討委員不能面對面提出意見和要求的原因,切莫草率應對,更不能對委員有所責怪和埋怨。

                                      (遠安縣政協(xié) 肖遠金供稿)